公告编号:2007214170536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招标人名称: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冯永久2.招标人地址:新民市市府路四号邮政编码: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杨秀芳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政编码:1100035.招标项目名称:沈阳市新民胡台包装印刷产业集群基础设施振兴8街道路工程6.招标项目地点:新民市胡台镇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7-3-26 至2007-10-30 8.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性质、用途:基础建设投标资质等级:贰级资金来源:贷款和政府投资 投资额:11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0平方米结构类型:层数:0幢数:0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11.报名时间:2007-2-15 15:00:00 至2007-2-26 16:00:0012.报名地点: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袁长林电话:024-2324467818.备注:未提供招标公告文件 未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未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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