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沈阳市将遴选200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300家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沈阳市将对入库企业给予政策、资金和服务支持,加快其发展壮大,培育其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按照计划,到2020年,沈阳市将培育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6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
为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将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重点选择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有一定的研发能力、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入库。
对首次入库的企业,沈阳市将发出七大政策红包,包括:通过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性资助;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引导入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沈阳市科技创新券政策资助入库企业到指定服务机构购买相关科技创新服务;优先推荐入库企业研发项目申请上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入库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享受沈阳市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沈阳市现行专利、技术交易、科技人才等相关政策的入库企业,优先给予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据了解,进入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须满足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50%以上、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3%以上(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等要求。进入沈阳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在以上条件基础上,还须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等条件。
为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动态引导和服务,及时分析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沈阳市将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信息化平台,建立在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库,通过定期报告制度,对入库企业实行统一规范的信息化管理。
新媒体编辑:张艺凡
责任编辑:王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