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方案》,“个转企”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办理银行账户、资产过户、涉税事宜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原有许可审批事项延续手续时,可免收相关费用;“个转企”允许使用原有字号。
为更好地发挥“个转企”在活跃经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方案》规定对转型后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政策;对转型后确有困难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转型前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和房屋权属,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对符合享受契税优惠税收政策的,免收契税和手续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同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责任编辑:罗伯特)